【制藥網 政策法規】5月6日,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于發布《中藥新藥用于緊張型頭痛的臨床療效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的通告,以下為全文: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于發布《中藥新藥用于緊張型頭痛的臨床療效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的通告(2024年第21號)
為進一步完善“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相結合的中藥注冊審評證據體系”,引導申請人按照“三結合”中藥注冊審評證據體系研發符合中醫藥治療優勢和特點的緊張型頭痛相關中藥新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中藥新藥用于緊張型頭痛的臨床療效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
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中藥新藥用于緊張型頭痛的臨床療效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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