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為支持天津市創新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保證創新藥高水平安全,8月21日,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措施。
該措施從推動創新藥研發機構高水平發展、加速創新藥審評審批、著力中藥創新藥孵育轉化、做好創新藥高水平安全工作等幾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其中在加速創新藥審評審批方面,措施指出將藥物臨床試驗申請審評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壓縮至30個工作日,加快創新藥審評審批。
措施還指出加強創新藥注冊前服務,提出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導、研審聯動”的原則,持續推進藥監部門專人專班工作機制,在臨床研究、生產許可、上市許可、檢查檢驗等環節提前介入、對接服務;對創新藥研發項目優先進行注冊抽樣、合并開展GMP符合性檢查。
明確提升創新藥注冊檢驗服務能力,提出積極推進注冊檢驗改革,降低送檢成本、縮短檢驗時限,加快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能力提升,積極爭取疫苗、細胞和基因類藥物等生物制品批簽發資質授權;持續開展中藥飲片和配方顆粒標準研究,與天津中醫藥大學合作建設中藥質量評價技術與標準研究中心,開展進口藥材標準、補充檢驗方法等研究,積極服務審評審批,推動新藥好藥加快上市。
在著力中藥創新藥孵育轉化方面,措施明確充分發揮天津市中藥傳承創新發展專家委員會作用;推動中藥領域智能制造生產線建設;持續開展中藥制劑工程建設,促進中藥制劑向中藥新藥轉化;支持建立中藥傳承創新轉化公共服務平臺。
其中,措施提出探索在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注冊管理中運用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臨床試驗“三結合”中藥注冊審評證據體系;簡化程序、完善標準,鼓勵臨床名方、驗方和國家發布的《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申報中藥制劑;發揮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傳承創新發展“孵化器”作用,積累有效的臨床應用數據,鼓勵醫療機構和企業開展合作,遴選臨床療效確切、質量可控、創新性強、有重大臨床價值的中藥制劑,開展相關研究申報新藥。
此外,在做好創新藥高水平安全工作方面,措施提出,強化對藥物臨床試驗機構檢查力度,實現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年度100%全覆蓋檢查。落實天津市中藥注射劑產品全覆蓋實施GAP,推動中藥制劑“拳頭”產品及臨床中藥飲片、中藥制劑特別是開展GAP延伸檢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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